银行对账单须满足以下条件:
包括申请签证前近三个月内的收支明细
由银行盖章
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上打印出的账户持有人姓名应清晰可辨识(不能之后补填)
内容和格式均正确;禁止伪造对账单
银行对账单主要用于证明签证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 能支付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并能负担出国的旅行费用及逗留期间的费用。
各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格式可能有所不同,各种格式均可。信用卡或定期存款账户的对账单不能用于替代工资账户对账单,但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交。
上述要求适用于个人和公司账户的对账单。雇主的公司账户对账单,应同样为银行出具,对账单上打印出雇主名称(公司名称)。